| 詳細信息 | |
| 標題 | 咨詢離職后個人公積金提取相關事項 |
| 提交日期 | 2026-03-04 16:25:58 |
| 內容 | 淮安市民咨詢離職后個人公積金提取相關事項。 |
| 受理回復 | |
| 回復日期 | 2026-03-12 16:25:58 |
| 回復單位 | 淮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|
| 回復內容 | 您好: 根據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公安部 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8〕46號)規定,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,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。賬戶封存期間,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,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。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,封存滿半年后可提取。 |